督查督办工作是基层国税机关确保领导决策得以顺利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对于确保各项税务工作任务的完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前段时间,双牌县国税局开展了督查督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
一、认识有偏差。一是夸大督查工作的地位,认为既然是督查,就要直接参与决策实施,就得有职有权,不然督查工作就无所作为,名不符实。二是低估督查工作的作用,认为督查工作可有可无,上有领导,下有群众,自己无职无权,能去督谁查谁,弄不好还要得罪人。三是从领导的角度看,思想上往往重视调查研究,重视决策部署,重视开拓创新,而围绕目标抓落实方面往往重视不够。尤其是对决策目标的落实情况,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由领导牵头督查、批示督查,安排的比较少。
二、体系不完善。从国税系统的实际情况看,督查工作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县级办公室没有设立专门的督查机构,也没有专职人员,很少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督查。上级也很少召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督查工作。上级办公室对下级办公室的考核,也仅仅局限于信息、宣传等,督查工作也不是重点。督查权威难以树立,做了没人说好,不做没人说坏,多做了多得罪人,不做不得罪人。督查工作缺乏一套完整的体系,难以有效全面开展。
三、重点不突出。当前办公室督查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督查、电话催报、会议汇报、信息简报反馈等工作上。如何紧紧抓住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重点、领导思考的焦点、纳税人反映的热点、税干和基层反馈的难点等内容,有系统地开展督查,还缺乏应有的力度和措施。
四、效果不明显。由于体系上的不顺畅,加之督查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找问题、找不足、找缺陷的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因此,主动开展督查的很少,即使偶尔开展,也只能是讲成绩头头是道,讲问题一带而过,报喜不报忧。督查工作作用显得非常有限,督查工作效果没有充分显现。
要解决以上问题,充分体现督查工作应有的地位,发挥督查工作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督查工作性质。督查是确保各项税收任务完成的重要手段,也是抓落实的重要工作方法。作为领导者,其主要任务一是作出决策,二是抓好决策的落实。落实是决策的生命,督查是落实的保障。抓督查就是抓落实、抓效能、要成果。从某种意义上说,抓决策的落实比作出决策更为重要,也更为困难。通过督查,能及时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纠正决策中存在的偏差,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为新的正确的决策奠定基础。长期以来,基层工作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就是布置多、督查少,这不仅影响了工作,而且容易产生政令不畅的后果。另外,督查是办公室的一项职能,是一项领导的授权行为,是一项辅助性工作,对办公室来说,它是秘书性、从属性和服务性的,不同于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更不是握有生杀大权的“钦差大臣。
二、加强领导,树立督查工作权威。围绕税收工作重大决策和阶段性中心工作,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抓督查、抓落实的责任制。 要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将督查任务分解细化,逐一落实到人,使每一位领导同志既担当起指挥员、调度员,又担当起督查员,形成人人抓督查、促落实的良好氛围,使督查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领导要充分发挥办公室的督查职能,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多给督查人员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定计划。同时,要主动启动领导的推动力,发挥领导的影响力,对督查人员和督查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尤其在重大任务落实等督查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领导更应亲自参与、大力支持,树立督查工作应有的权威。
三、明确目标,抓好重点工作督查。一要紧紧围绕年度国税工作要点、牢牢抓住年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督查。年度工作要点是经过一定程序,反复讨论和论证的,是年度工作的纲要;而年终目标考评内容是一年中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应做好的具体工作。对此要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进度、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时间进度要求抓好督促检查。二要紧紧围绕阶段性中心工作进行督查。尤其是对专题会议、文件要求,阶段性中心工作的布置和安排,重点抓好督查。三要紧紧围绕上级及领导的关注点进行督查。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吃透会议和文件精神,领会领导意图,理解领导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选准工作重点进行督查。四要紧紧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热点、焦点进行督查。通过选择社会影响面大、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点带面,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五要紧紧围绕基层反映的难点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纠正决策中的偏差,为基层排忧解难,促进工作落实。
四、配强队伍,提高督查人员素质。在配强队伍方面,一是充实督查人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在办公室设置专职督查岗位,并加强对督查人员培训。二是各级领导要关心督查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让他们有位、有为,为他们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把督查工作与工作实绩、干部考察、使用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激发督查人员的工作热情。另外,督查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督查质量和效果。作为督查人员,一要确立坚强的党性观念,要以对国税事业、对领导、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来对待督查工作。二要遵循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尊重客观事实,敢于讲真话,报实情,敢于反映问题,不掺杂个人私念,不计较个人荣辱得失。三要提高业务技能,既要有较高的政治修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又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组织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四要注意深入实际。督查人员对决策贯彻落实情况没有深切的了解和对实际工作的亲身感受,就很难对错综复杂的情况作出正确判断。从事督查工作人员决不能满足于看材料、听汇报,必须深入到工作第一线,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才可能对所要反映的决策落实情况作出正确判断。五要掌握正确认识问题的方法。做好督查工作只凭满腔的工作热情还不够,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对通过督查掌握的大量纷繁复杂材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分析,抓住其本质,作出准确而精练的概括,再把客观情况准确地表述出来,呈报给领导。
五、完善体系,建立多层次多方位的督查机制。要使督查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必须建立一套“立体、多元”化的督查体系。一是部门领导督查。各单位领导通过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考核,对本单位各个岗位进行督查,纠偏纠差,并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二是职能科室(局)督查。由机关职能科室(局)对专业工作进行督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对职能工作比较精通的优势,做到查纠结合。三是部门联动督查。有的阶段性工作,由多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统一布置,统一实施,发挥整体优势。四是督查部门督查。对一些涉及面较广、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落实情况,由办公室牵头进行督查,促进决策落实。五是局领导督查。对一些攻坚型项目、难度较大、涉及部门较多的工作,由局领导牵头直接督查,提高督查的权威性。
六、改进方法,提高督查工作效果。一要以坚持了解情况、反映客观事实为主。开展督查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最基本的是督查下级贯彻落实情况,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反馈,使领导真正掌握下情,更好地指导工作。二要善于发现和勇于反映问题。在全面反映情况的基础上,注意抓带有普遍性、政策性、倾向性和根本性问题,把决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出来。三要不越位不错位。开展督查要紧贴领导思路,严格按照领导意图实施,不能假借领导旨意发号施令,不随意答复下级提出的问题。四要充分尊重和依靠各职能部门。很多办法、措施都是由职能部门提出和制定的,职能部门对具体工作要求相对比较精通。因此,督查工作必须加强与职能部门协调,多听取职能部门的意见,多与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在开展督查工作时绝不可越俎代庖,更不能取代职能部门。五要做到谦虚谨慎。督查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要真诚求实,不可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当然,也不能唯唯诺诺,谨小慎微,要在坚持原则前提下,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六要注重督查结果利用。要建立奖惩机制,对责任心强,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县国税局李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