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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双牌县农业行政执法现状及对策

来源: 胡兴友 编辑: 双牌政府网 日期: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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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农业行政执法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体制不健全,性质多样化,职能不明确,执法无经费等诸多难点。
  一、队伍现状:目前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种子管理站合署办公,现有人数6人,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除1名原执法大队长留任副大队长兼种子管理站站长外,现有执法大队其它人员属新进人员。文化结构:畜牧中专专业毕业1名、农学中专毕业2名、事业招聘1名、退伍安置1名、待退伍安置1名。年龄结构:50岁以上2名、40岁以上2名、30岁以上1名、20岁以上1名。尽管执法队伍结构不牢,但是,农业执法工作适应性强、敬业性佳,敢于执法,勇于负责,为全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应尽的努力,自5月份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工作以来,共立案查处农资案件7起,已全部公示并结案,处理涉农矛盾纠纷3起,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二、近几几来的主要工作成效
  1、抓宣传培训促意识提升
  每年开春后,我县通过新闻媒体、电视专访、横幅标语、集市咨询、发放资料、专业培训等多途径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2017年,在新《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颁布之际,一是组织全县56户经销户在年初进行了系统培训并组织了考试。二是通过电视、网站、横幅、标语、宣传资料加大新《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结合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的开展发放《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小册子,并现场解读相关法律法规难点。
  2、抓监督检查促市场稳定
  为确保春耕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年春季农资销售旺季,对主要农作物主产区和综合产业园区使用的种子和肥料进行了抽样并对种子标识标签进行了检查。首先对政府采购的种子进行抽样检测,其次对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的标识标签进行了检查,重点排查种子标识中的风险提示和各项质量指标。为防止种子出现质量问题,对市场上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按程序进行了抽样检测。在农药销售季节,重点抽查了农药添加隐性成分及高剧毒农药产品,2016年抽样检测20个农药样,共检测出6个含隐性成份产品,按假农药进行了立案处理,并网上公示和及时结案。每年抽取种子样20至30个进行发芽试验,以确保全县用种安全。2009年,在五里牌市场检查中发现一名流动商贩销售毒鼠强,当即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刑事处罚,2016年还重点清查了农产品生产基地16个,查处了违规使用百草枯水剂16.4公斤,责令清退4公斤,没收12.4公斤,待销毁。
  3、抓案件查处促农资安全
  一是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质量“零申诉”。为维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秩序,我县广辟案件渠道,深控案件线索,从农业投入品质量和标识标签入手,查处一起立案一起。近几年来,每年立案查处5至8起,2016年,我县共立案7起,结案7起,其中一起假农药案案卷获省农委优秀案卷。二是实现农民投诉“百分百受理”,处理效率“百分百满意”。2017年已受理农作物污染和农药药效问题等3起投诉案件,农作物污染案,土壤样送省检测基本达标,消除了农民对工厂的误会。
  4、抓体系建设促职能规范
  我县按照“五有”标准加强了农业执法体系建设。一是成立机构,定编定性。2002年2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双牌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为正股级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2016年5月3日按照县农委“三定”方案(双政办发【2016】28号),组建新的“双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人,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人员参公,队伍优化。经省人事部门批准,双牌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于2013年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三是环境优化,手段完善。为优化执法环境,改善执法条件,设立了执法大队办公室、队长室、听证室、询问室、档案室、样品陈列室等办公场所,并将各项制度及执法人员信息公示上墙,配备了照相机2台,电脑4台、小型打印机1台、录音笔2支。多年来,我县积极跑项争资,力争向全省高标准看齐,实现执法体系建设大跨越。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了农业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农业执法工作首问责任制、农业执法学习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农业行政处罚回避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农业执法“五公开”“十不准”、农业执法工作“六条禁令”等各项制度并上墙公示。有配套的办公设施和必要的执法装备,配备了执法车、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采证取证设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农业部和省农委制定的各项执法制度,主要制度上墙公示;有明显的执法效果,近年来,双牌未出现重大和较大影响的坑农害农案件,未发生一起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案件,市场监管有力,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结案率达100%。
  三、问题原因
  1、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因农业综合执法将面临农业、畜牧水产、农机等多领域执法,牵涉面广,更要求一支素质过硬、队伍精良的执法团队才能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我县已确定成立综合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可人员结构仍是原来的老作法,人员少,有执法经验人员调离执法队伍,新进人员不懂业务且被抽调做其它工作,难以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2、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尽管农业执法体系在不断完善中,但是农业执法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执法体系,比如人员结构要求、队伍优化、带人带编等,应逐步建立一支准军事化的执法队伍。
  3、执法经费有待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面临“三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案件错综复杂,执法办案费用必不可少。农业综合执法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形成“缺钱养兵,更无钱打仗”,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农业综合执法市场检查、专项整治、现场勘测、交通通讯、办公条件滞后等严重制约着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4、监管检查有待加力。新时代农药、种子执法由农业部门一家执法,任务重,责任大,执法成本高,但由于人员少,经费困难,加之农资品种多、杂,经营网点多、面广,市场监管难度大,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四、对策与建议。
  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政府必须为农业综合执法提供保障,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定的执法队伍。
  2、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全社会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人大的监督检查,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纠正本位主义和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消除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3、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促进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强化重点管理;加强农资信用监管,指导经销商建立经销档案等,完善种子、农药备案制度;经常组织明查暗访,通报典型案例并予重点回访,对农资市场管理始终保持有力的监管态势;严厉查处坑农害农事件。通过集中执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接受举报等途径,及时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通过重大案件的查处,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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