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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聘任书记员公告

来源: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双牌政府网 日期: 2018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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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检察工作,强化检察辅助力量建设,双牌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任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职位:综合材料撰写人员1人。
  2、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三楼);联系人:刘建伟(0746-7722116, 13874380657)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四、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政审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六、体检
  按规定常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七、试用期
  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500元,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决定是否正式招聘为书记员。
  八、签订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解聘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十、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800元(含基本社会保险)加院龄工资(按本院规定发放)。
  十一、有关事项
  1、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医疗和生活均自行解决。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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