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检察工作,强化检察辅助力量建设,双牌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任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1、招聘职位:综合材料撰写人员1人。
2、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三楼);联系人:刘建伟(0746-7722116, 13874380657)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四、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政审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六、体检
按规定常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七、试用期
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500元,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决定是否正式招聘为书记员。
八、签订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九、解聘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十、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800元(含基本社会保险)加院龄工资(按本院规定发放)。
十一、有关事项
1、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医疗和生活均自行解决。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