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2016年11月14日在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双牌县财政局 龚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县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确定的年度收支目标,以收入增长为核心,以提高保障能力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为重点,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确保了全县财政运行的基本稳定。
1-10月,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0613万元,为年初预算4.73亿元的64.72%,同比增长18.78%。其中,按收入级次划分: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986万元,同比增长29.5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149万元,同比增长0.52%;上划省级收入2477万元,同比增长0.76%。税收收入完成22834万元,同比增长17.02%,占财政总收入的74.59%,比重同比下降1.12个百分点。按征管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7734万元,同比增长21.73%,为年初预算的59.49%;地税部门完成15752万元,同比增长15.08%,为年初预算的61.29%;财政部门完成7127万元,同比增长24.34%,为年初预算的82.87%。
1-10月,全县一般预算总支出完成106922万元,同比增长12.89 %。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支出7456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7%,上级追加支出32356万元。民本民生支出64847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0.65%。八项重点支出62708万元,同比增长9.03%,占预算支出的58.65%。
总体来看,前10个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但三局入库不均衡。1-10月,在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我县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工不足、“营改增”全面实施等一系列不利因素影响下,财政收入仍然保持了稳定的增长,增幅较年初预算15%提高了3.78个百分点,较全市平均增幅18.09%提高0.69个百分点。收入的平稳增长,主要得益于水电企业税收和“营业税”清理入库税收以及三季度对企业结算入库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带来的增长。从税种完成情况看,增值税和所得税分别增长103.47和13.17%,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增幅都在100%以上。从部门入库来看,财政部门完成年初预算82.87%,国税、地税分别完成年初预算59.5%和61.29%,均衡入库进度明显滞后。
二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不足,未形成有效投入。1-10月,本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和保民生的支出进度较快,但上级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不够,资金沉淀比较严重,主要是项目启动缓慢、开工不足、部分完工项目未审计未结算等多种原因造成。
二、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及基本原则
今年以来的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收支结构均发生了较大变化,按照政府确定的依法理财的指导思想和新《预算法》的管理要求,需要将整个收支结构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导致收支结构发生变化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营改增”全面实施对整个收入的影响;二是工资、津补贴的硬性增支较大;三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县委、政府集体研究的支出项目较多,部分支出结构发生了变化;四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务收支发生了较大变化;五是部分涉改单位经费安排需要在调整预算中予以明确。
结合上述变化因素,在调整预算中坚持了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收支平衡、量财行事的原则;二是坚持与年初预算标准不变的原因;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是坚持大方向不变、局部调整的原则。
(二)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对收入方面的调整。
一是关于本级财政总收入。年初财政总收入计划为4.73亿元,增幅为15.09%。结合当前形势需要,财政总收入目标维持年初4.73亿元不变,考虑到“营改增”结构性变化因素,结合1-10月收入完成情况,对三局收入任务做适当调整:国税局调整为1650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500万元,增长26.92%,较上年增加5483万元,增长49.77%;地税局调整为2220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500万元,下降13.62%,较上年增加2130万元,增长10.61%;财政局86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减少1412万元,下降14.1%。
三局收入调整后,收入级次相应发生了变化。调整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986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52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营改增后,增值税较营业税上划比例高,地方实得部分减少),较上年增加3918万元,增长15.1%;上划中央收入1349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919万元,增长7.31%,较上年增加1991万元,增长17.31%;上划省级收入393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67万元,下降4.07%,较上年增加292万元,增长8.01%。调整后,税收收入为3785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80%,与年初预算持平,达到上级的考核要求。
二是关于上级补助收入。年初上级补助收入安排66407万元,预算调整安排6520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205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1734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为保预算平衡,预计增量5065万元过高,今年全国总体经济低迷,转移支付形势不乐观,目前实际到位294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调整297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00万元,主要是撤乡并镇奖励200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调整419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0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调整14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40万元;体制补助收入调整561万元,较年初增加277万元,主要增加“营改增”财力补助。
三是关于债务转贷收入。年初债务转贷收入安排5000万元,预算调整安排4254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7543万元,其中新增债券7000万元(实际下达8300万元,其中1300万元列往来款项[冲减农村公路养护转移支付369万元,改革部门办公场地维修改造及办公用具资金316万元,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200万元,公路日常养护费180万元,总规修编费150万元,通乡通畅公路建设85万元],90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6100万元用于预算内资本性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000万元;置换债券3554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5543万元。
四是关于调入资金。不做预算调整,需要说明的是,年初调入资金从土地出让基金预算中安排3000万元,截至目前,土地出让金收入只完成17561万元,没有实现可调入的财力。若该项收入年终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公共财政预算的调入资金将无法实现。
2、对支出方面的调整。
按照预算调整的基本原则,支出调整如下:
本级一般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108480万元调整为144047万元,调增35567万元(剔除置换债券支出35543万元,净增支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5629万元调整为27024万元,增加1395万元,主要是补发2014年10月—2015年12月普调工资,公检法警衔津贴、农村教育和乡镇卫生院人才津贴,职务与职级并行增资等。公用事业经费支出由年初预算49917万元调整为84089万元,增加34172万元(含置换债券支出35543万元)。上级追加专项补助到位66885万元(含基金支出),不在预算调整之列。
支出具体分科目调整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年初13763万元调整为15233万元,增加1470万元。一是增加了工资性支出178万元;二是增加了公用事业经费129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修缮购置费612万元,会议费285万元,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合村工作经费81万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经费74万元,信访救助维稳47万元,乡镇和县直单位正职“执行力+”培训工作经费45万元,乡镇换届工作经费40万元,全国农业普查30万元,乡镇纪检组织工作经费28万元,乡镇工会工作经费28万元,乡镇妇联工作经费28万元,乡镇团委工作经费14万元,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换届工作经费20万元,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经费25万元,全县党建系统建设及服务费及党网联盟建设经费18.5万元,其他16万元等;减少了表彰及奖励经费1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由年初5023万元调整为5544万元,增加521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436万元,禁毒经费16万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10万元,打击外流贩毒工作专项奖励经费10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助经费等三项经费20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0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0万元,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9万元。
3、教育支出由年初19317万元调整为19798万元,增加481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474万元,教育局全县市级骨干教师奖励经费6.83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由年初188调整为190万元,增加2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2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年初1387万元调整为1421万元,增加34万元,主要是增加工资性支出14万元,“红旗颂”大型群众合唱比赛活动专项经费10万元, “欢乐潇湘、和美双牌”群众文艺汇演活动专项经费1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年初13877万元调整为14436万元,增加560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16万元,苗圃在职人员应缴养老金253.25万元,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03万元,城乡养老保险配套52.86万元,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办公室工作经费20万元,申报革命令老区工作经费10万元,红十字会无偿献血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减少宗教人员社会保障缴费1.0492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由年初10632万元调整为10911万元,增加279 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64万元,2015年度基层医疗卫生基本药物制度改革127.24万元,离退休干部个人医疗补助43.68万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15.83万元,落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经费10万元,三类特殊人员医保金5.725万元,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经费4.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5万元,艾滋病“一站式服务”工作专项经费2万元,2015年度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提标资金1.627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配套0.84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由年初1380万元调整为1513万元,增加133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2万元,生态能源环境保护发展基金131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1649万元调整为1883万元,增加234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19万元,环卫机械购置93.11万元,城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50万元,公路沥青路面综合养护车及沥青储油罐38万元,垃圾场临聘技术人员工资16.42万元,防洪堤修复工程前期经费7万元,县城绿化苗木白蚁防治费6万元,207国道清扫工作经费3万元,公厕卫生工具等费用1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由年初16043万元调整为17795万元,增加1751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125万元,2016年新增债券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900万元(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400万),2015年新增地方债券(扶贫)资金306万元,林业生产及运转经费38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经费98万元,村级组织办公经费81万元,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57万元,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6万元,平福头万亩级水稻、马铃薯循环种植基地项目建设前期费用23万元,脱贫攻坚作战挂图和档案管理制作经费2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经费15万元,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经费10万元,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工作经费10万元,日月湖国家湿地公园工作经费5万元等;减少了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200万元(在新增债券中列支冲往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15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由年初2022万元调整为1430万元,减少592 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42万元;减少了农村公路养护369万元,公路日常养护费180万元,通乡通畅公路建设85万元,上述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在新增债券中列支冲往来。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年初1515万元调整为 1538万元,增加24万元。主要增加工资性支出5万元,企业入统工作经费14万元,2016年度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定期检验经费5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年初705万元调整为710万元,增加5万元。主要增加了工资性支出5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由年初687万元调整为719万元,增加32万元。主要增加了工资性支出7万元,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经费 25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4828万元调整为4848万元,增加20万元。主要增加了紫金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工作运转经费20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由年初432万元调整为436万元,增加4万元。主要增加了工资性支出4万元。
17、债务还本支出由年初5052万元调整为42万元,减少了5010万元,主要是通过债券置换偿债期限延后。
18、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5171万元调整为5247万元,增加了76万元。
19、置换债券3554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了35543万元。
20、金融支出5万元,维持年初预算不变。
2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万元,维持年初预算不变。
22、预备费1300万元,维持年初预算不变。
23、其他支出3500万元,维持年初预算不变。
3、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调整方案,初步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86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20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254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978万元,调入资金3128万元,收入合计1447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047万元,上解支出598万元,支出合计1446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由于专项债券转换及外部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仍然疲软,导致今年的土地出让基金收入无法实现年初预算目标。结合当前现状,拟对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如下: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34774万元调整为34125万元,调减649万元,其中:线上调减土地出让基金收入8000万元,线下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351万元。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34774万元调整为34125万元,调减649万元,其中:线上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415万元;线下调增债务还本支出7351万元及调减年终结余584.7万元。
三、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议
(一)大力培植财源促增收。一要做强工业财源。首先,在大力扶持南岭、电站两大骨干企业持续增效的同时,要抓紧对南岭化工去年股票减持所得税结算工作,及时监督认定电站税前上缴省级费用的核算,确保我县税收利益不受损失。其次,对招商引资新建企业,要加快企业服务支持,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使企业尽快投资生产,产生税收。对其他工业企业要按照工业服务年的要求,加强引导和支持企业的力度,破解企业发展瓶颈,确保企业增效,财政增收。二要狠抓项目财源。重点项目是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和税收任务的关键,按照攻坚战的要求,狠抓落实,争取所有重点项目年内完计划投资额,以项目生财源,增收入。其次,加快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国务院存量资金清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等规定,全面清理部门单位实施的财政性投资项目,对项目开展实施慢,未动工和完工未结算的要推进项目完工结算,财政加快支出新增税收。三要精培土地财源,着力完成新增储备土地,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报批,国有资产拍卖和土地出让等年初计划任务,确保各项收入的实现。
(二)部门齐抓共管保增长。一是抓任务落实。根据调整后目标任务财税三局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协管协征单位、乡镇(场)和重点项目,强化共管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实现。二是抓专项治理。按照攻坚战要求,在各责任领导的主导下,各责任单位尽快组织实施开展清理清收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年底前入库一批税收。
(三)加大调度考核强措施。一是强化调度,按照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各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收入进度,协调重点税收入库,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征管、协管税收不力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对县内规模企业要搞好服务,联系企业的县级领导和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难题,加强引导和支持企业的力度,增强企业信心,促使企业做大做强,督促税收入库。三是“两办”督查室、财税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调度,实行财税收入倒计时,加强对财税三局、协税护税单位、重点项目和各专项活动开展小组的督促考核,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度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年终予以兑现。
(四)加快财政支出促发展。一是加快“攻坚大会战”项目专项支出。根据10月28日全县召开的全县重点项目暨财源建设“攻坚大会战”会议安排,省、市通过转移支付支持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积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财政加快资金支出。二是加快预算内资金调度力度。对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和上级追加的专项支出,财政和单位积极跟进项目进度并验收,并与单位衔接后加快支出进度。三是加快债券资金置换力度。按照债券资金置换政策,积极与举借单位和金融机构,以及欠付工程款的项目单位或企业衔接,尽快将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到位。
调整预算附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