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县长肖质彬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专题研究有关事项。
会议原则通过《双牌县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会议指出,省市要求各县区5月全面启动清理整顿工作,7月10日全面完成,县里已于5月24日召开全县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动员会议,对各项任务作了具体安排。本次清理整顿工作由省里统筹、市州协调、县区为主、乡镇具体负责,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做实、做准相关工作,务必做到“六个严格、六个一律”:严格落实政策,一律对标施保;严格保障标准,一律核查比对;严格审批程序,一律公示公开;严格资金管理,一律兜底到位;严格责任落实,一律从严查处;严格工作步骤,一律协同推进。重点清理“特殊群体保”、“关系保”、“人情保”、“拆户保”、“违规保”等突出问题,对清退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群体,将本着“一案一策”原则配套政策妥善处理,力争达到应保尽保,公平公正的效果。按照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和“两线融合”要求,会议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我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53元/月(年3036元),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会议原则通过《双牌县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同时对茶阳公路、梅石氹路改及交通提速战役等相关工作予以明确。会议指出,实施方案制定后,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既定标准开展项目评审和施工招投标,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调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我县67个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按照《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细则》相关验收标准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会议原则通过《双牌县农村基层医务人员人才津贴实施方案》。会议指出,为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引导全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提升我县特别是偏远山区医疗卫生工作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在贫困县农村卫生院工作、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的在编在岗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参考“教育人才津贴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县城关镇)三类情况”的分类发放方式,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实际,根据卫生院所在地与县城距离远近分为三类,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元、500元、300元的人才津贴,待省县财政配套到位并依法依规核实人员名单后据实发放。县卫计委等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把人员审核关,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责。
会议原则同意以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通知》。会议指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由会管中心按规定代扣,2015年个税代扣代缴单位105户,实缴税额共计83.7万元;2016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110户,实缴税额共计198.3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我县个人所得税代扣工作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申报不及时和对政策把握不够到位的问题,政府依法行文有利于征税工作更好地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征税,完善我县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
会议原则通过《双牌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和双牌县医疗保险稽核监管中心机构整合草案》和《双牌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县财政补贴方案》。会议指出,根据省市要求,将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更名为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医保服务中心),将承担原新农合机构的征缴、待遇支付及结算职能,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和结算等经办工作;将县新农合机构更名为县医疗保险稽核监管中心(简称医保监管中心),将承担原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原县新农合的医疗保险稽核监管职责,主要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日常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整合后的两个机构均归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为参公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由县编办会同县人社局科学合理调整后报编委会通过,统一办理人事手续。会议明确,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脱贫攻坚,提升惠民工作力度,县财政将对全县2755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实行100%补贴(民政部门已通过医疗救助渠道对9705名农村低保户给予补贴:其中对低保户给予30%补贴即45元/人,对兜底特困人口给予100%补贴即150元/人),此项用于民生的财政补贴资金共计达410余万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